车位价格上涨 业主要求“协商”

  本报讯 丰台区瑞丽江畔小区的物业,将小区地下停车费上调,其中地下一层月租的价格是原月租费用的两倍,让许多业主不满。昨天上午,五六十位业主来到物业要求协商。业主希望延续以前的收费标准,物业表示未续签协议前将按照临时停车计算。

  ■停车费大涨 部分业主不满

  据该小区一业主介绍,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出租协议是一年一签,之前的停车费是地下一层240元月,地下二层180元月;年租的话,地下一层是2880元年,地下二层是2160元年。几天前,物业贴出通知,将地下停车费调高,调整后地下一层停车费是500元月,地下二层是350元月。按业主续签协议的时间有不同幅度的优惠。如按年承租的话,6月份是6折,7月份是7折,8月份则是8折。半年租是8折,季租则无优惠。按照最大的优惠6折计算,年租地下一层是3600元,地下二层是2520元。但是“先提价、后打折”的做法并没有得到业主认可。

  ■物业称按照优惠价涨幅不大

  昨天上午,五六十位业主来到物业主动协商。北京洋桥瑞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经理和业主代表进行了沟通。物业公司经理称,此次价格调整并没有超过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许多业主的车位都是5月底到期,他们鼓励业主续签协议。按照6月份的优惠,涨幅并不大。

  业主代表最后书面表达了意见:一是维持原地下停车费标准;二是物业不同意可以协商,在双方未达成一致前,沿用原收费标准。该经理签收了这份意见,表示需要回去商量。对于业主的第二条意见,他表示未签合同期间会按照发改委规定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遭到业主的反对。

  ■居民区停车费不许跟风涨价

  根据市发改委4月下发的通知规定,居住区停车收费水平要保持稳定,严禁居住区停车场“跟风涨价”和“哄抬价格”。按照市发改委现行的机动车停车费标准,居住小区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停车场,临时停车小型车每半小时不超过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不超过2元;停车场经营者可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