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回应“产权型保障房暂停配售”

  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海淀区为保万套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先不配售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海淀区政府网站昨日表态,公租房政策和经适房、限价房政策并不相悖,海淀区依然坚持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保障房供应方式。

  去年,海淀区竣工7326套政策房。今年,海淀区将计划新建、收购、筹集1万套公租房,配租8000套公租房。2月10日,有媒体报道说,海淀区正逐步探索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现阶段将暂停配售经适房、限价房,避免形成攀比,将剩余的经适房、限价房转为公租房或重点工程拆迁定向安置房源。同时,适度安排建设部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出口,缓解轮候压力。上述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特别是一些正在轮候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家庭的关注。昨天,海淀区房管局住保办新闻发言人陈爱清在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做出书面回应称,海淀区住房将继续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逐步建立起供需稳定、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住房保障体系,依然坚持以租为主、租售并举政策;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的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资格仍然有效。对于承租入住公租房的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可优先配售。

  此外,昨天,海淀区房屋管理局网站上“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了海淀区住保办新闻发言人陈爱清的回应。陈爱清表示,感谢大家对海淀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加大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力度,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针对目前土地资源稀缺、需求十分旺盛、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公租房,逐步建立起供需稳定、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住房保障体系是客观要求。

  对此,包括多家开发商和多家中介机构相关人士在内的业内人士认为,从国际实践经验看,逐渐取消产权型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的配售,把北京眼下存在的四类保障房“四房合一”,统一到“公租房”,是保障房持续发展、公平分配的基础和方向。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30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房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就已经明确要“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而北京市政府在2月1日公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中也早明确,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稳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准入审核,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要求,逐步实现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申请、审核、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