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十几年 仍然用临时电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胡先生向本报反映,天坛南门附近郭庄北里小区自去年3月份起无人收电费。记者了解到,小区8、9、10号三栋楼至今仍用临时施工用电,开发商无法对居民开具发票,导致部分业主拒交电费和无处交费。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临电改永久用电只能由开发商申请才能办理。

    ■一年多没人收电费

    自己交却无人愿收

    胡先生说,自家所在的郭庄北里小区自去年3月份起无人收电费。胡先生想主动交电费,但跟物业、供电局反映了一圈也没交上。

    据介绍,胡先生所在楼直到现在仍然用着老式电表,每月有专人查表收费,但只有收据没有发票。以前是一个邻居帮忙收,去年3月份起换了一个陌生人。“不认识他,而且他也没有发票,我就没交,一年多了也没人催。”胡先生跟物业、供电局反映,但没有回音,“我想主动交电费,但找了一圈也没交上。”

    ■没发票居民拒交费

    即使交费也不规范

    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红色楼均为插卡电表,只有8、9、10号这三栋白楼为老式电表。有人上门抄表收电费,但只有少部分人交,大部分居民都拒绝交费。9号楼二单元的一位先生称,自己已经八九年没交电费了。“收费的不能提供发票,我们就不能把钱给他,我们手里留不下证据。”几位邻居附和着说,自家都很久没交电费了,既然没人收就不交。“但是也不能使劲用,现在没人收早晚也得有人收,我们每个月都把电费钱留出来了。”

    10号楼2单元6层的李女士称今年6月份是最后一次交电费。在这次的收据上李女士发现有两三个月的电没给算,少交了几百块钱。以前一直规规矩矩交电费的李女士决定再不交电费了。“电表字都是断档的,没个准性,别人不交我也不交了。”

    ■临电用户“有很多”

    改造需开发商申请

    针对此问题,记者到物业咨询,物业工作人员称没人收费就不交,但电肯定不是白用的,用了电,早晚都得交,业主最好记好表底,备着点钱。该工作人员透露,8、9、10三号楼与其他楼不一样,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一直用的是临时施工用电。供电公司与开发商签的供电协议,无法直接对居民开具发票。这个问题物业处理不了,只能是开发商与供电公司协商。

    记者致电供电公司,客服人员称目前北京市长期用临电的用户有很多。想改造成永久性用电只能由物业或开发商向供电公司申请。因为当时的临时用电协议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居民并不是直接服务对象。

    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开发商有义务将临时用电改为永久用电,在项目交付后69个工作日内,必须实现小区正式永久性供电。记者看到小区周边有几座烂尾楼,物业工作人员称这些楼与郭庄北里小区的三栋楼是同一个工程,直到现在未完工。

    ■线索提供/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