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

  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

  摘录

  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解读】 汪玉凯表示,这是政府在信息化时代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性平台。比如房屋、社会保障、城市医疗,各种信息都分割到各个部门,这一方面导致信息不畅通,另一方面也浪费成本。如果一个平台归口管理,信息资源广泛整合,将可大大提供方便。同时,这些基础构建以后,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信誉水平,也有很大的帮助。

  汪玉凯认为,如果此项信息制度能早日建立,也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乱象。比如房姐问题,一个人多个户口,显然就是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员工出现内鬼所致。而一旦信息公开,自然可以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全国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尚和平表示,这是一个关于社会诚信的顶层设计,从而形成“平台”“信息统一”“个人信用代码”“不动产登记”等相互统一的基础架构,将是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一大跨越,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守信得利,失信受罚”。当前,国际上一些国家的个人均具有唯一社会安全号码,其信用记录跟随每个公民一辈子。此次,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一大突破。

  “国无信不立,具备一套完整的诚信体系,也是国家富强、社会和谐的有效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研究所所长赵立欣表示,“无论是官员,还是老百姓,都一视同仁,该纳入的信息都要纳入。”据新华社电

  【关键词】 信用体系

 消除封锁打破行业垄断

  【关键词】 宏观管理

  摘录

  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

  【解读】 目前,国务院部门忙于事务性工作多,宏观管理职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对已明确的改革职责必须坚决履行,对已确定的改革任务必须坚决完成,对已出台的改革措施必须坚决落实。据新华社电

  汪玉凯表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主要是围绕构建统一市场经济的问题所要求的,不能因为行政区划的分割,影响到市场的运作。

  事实上,这已经是一句老话,多年来问题非常严重。汪玉凯举例说,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有的省只买本地车,喝本地酒,抽本地烟,不让别的品牌进来,造成一些壁垒。这不但不利于统一的市场竞争,也无助于提高产品质量。

  汪玉凯表示,为此,必须打破行业、部门壁垒,这样才能拥有充分的竞争环境,利于产品质量提高。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推进行政权力行使公开

  【关键词】 依法行政

  摘录

  加强依法行政。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解读】 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这次改革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三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据新华社电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政策和行政机构改革,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要公开透明,只有透明了,才不会腐败。而行政权力的公开,包括个人岗位权力和机构权力两个方面,都要公开运行。从个人来说,比如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要落实;对机构权力来说,就是这个部门有哪些权限,要向社会公布,不能随意化,导致权力寻租。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而且必须对公共权力形成制约和监督,这是不腐败的前提。

  汪玉凯则表示,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公开,现在很多地方在实行。比如西城此前就公布权力清单,公开之后,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就好监督了。汪玉凯认为,从全国来说,要有具体的操作模式,光是说公开没有意义。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关键词】 减少收费

  摘录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解读】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

  而事实上,尽管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批量“砍杀”,但是,由于国家推行力度较小,进展缓慢,尤其地方职能部门的趋利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俨然成为压在企业与公众头上的一座大山。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仅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就高达4000多亿元,加上各种基金征收总额2000多亿元,人头均摊约为500元。

  有关专家表示,就目前而言,我国还存在大量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与依法治国方略格格不入。2006年11月16日的《人民日报》也披露了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有7000多个“红头文件”被作为行政收费的依据,而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不过30多件。

  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