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外窗保修期不得低于两年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10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最严外窗施工质量监管要求”。日前,市住建委和市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根据新规,本市新建住宅的外窗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外窗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则为5年。

    保障房、商品房外窗设计参数一致

    《通知》对外窗设计图纸有了非常严格的规定,要求设计图纸中明确外窗尺寸及分格、开启方式、型材材质、框料颜色、玻璃种类和颜色、玻璃及空气层厚度、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如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还应增加综合遮阳系数)、隔声性能、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及外窗四周的防水、密封、保温做法。《通知》规定,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同一居住项目内,保障性住房(含自住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在外窗型材材质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的设计标准上应保持一致。这意味着,今后只要同一个开发商建的同一个小区,小区里任何一家窗户的设计参数都是一样的。

    外窗性能写进购房合同

    《通知》中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等。同时,传热系数、遮阳系数、节能标识在楼盘建设期,也将在施工现场公示。这意味着买房者可以对照合同里写明的指标,亲自监督开发商承诺的外窗质量。

    外窗工程首次明确保修期

    《通知》规定,外窗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外窗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外窗渗漏等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积极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外窗从此不再是房屋质量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如果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内,出现外窗开裂、走形、打不开、关不上等各种质量问题,或者5年内出现下雨渗漏毛病,可以找开发商和总包单位维修或者更换。根据新规,因建设单位采购不合格外窗造成渗漏质量问题的,或因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外窗工程造成渗漏或安装不牢固质量问题的,在依法进行查处及公示的同时,应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