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诉讼案 借名买房纠纷最多

海淀法院昨日发布调查报告———

  本报讯 海淀法院昨日发布调查报告称,2010年该院共审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351件,其中与经济适用房有关的案件约占20%。经调研,因不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借用具有购买经适房资格的人所引发的借名买房的纠纷,占经适房纠纷之首。

  调研分析认为,造成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原因首先是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因产权之争而引发纠纷。2010年海淀法院审理的经济适用房纠纷中,出现了多起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借用有资格之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房价攀升被借名人拒绝向借名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而引发纠纷的案件。此类调解难度较大,由于借名人交纳实际款项并且装修入住,并且丧失其他房屋交易机会,导致双方矛盾激烈、不易化解。

  此外,有的卖方不了解经济适用房出售的相关规定,不了解过户时间限制要求等因素,只考虑到卖房获取利润,而未尽到谨慎审查自己所提供房源义务,导致买卖过程中交易不能,造成买方损失。

  经适房诉讼高发的第三个原因,是部分无良中介隐瞒房屋政策信息误导交易双方,导致交易不能而引发纠纷。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双方都比较信任中介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有的中介公司为了提高交易量,提取较高中介费用,隐瞒房屋交易受限情况,办理网签时提供虚假信息、违规帮助当事人“钻”政策漏洞,最终引发纠纷。

  针对以上易引发经适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海淀法院民二庭提出以下建议:当事人应增加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经济适用房购买、交易的规定进行购买活动,严格依照购买资格购买住房,不得因谋利或其他原因“倒卖”购房资格,避免出现纠纷。此外,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中介公司的行业管理,严格查处各项违规服务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