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1〕32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各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和普及适用于我市民用建筑中具有显著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求的技术与产品,强化绿色建筑技术在我市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我市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贯彻《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0〕670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工作是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绿色建筑领域内先进适用,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前瞻性、先进性,且适应北京地区地域使用条件,经济、可靠、安全、成熟,易于大面积推广应用的技术和成果。各单位申报的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经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公示报审后可列入《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向社会广泛发布,并通过我市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政府投资绿色建筑试点工程、政府采购、纳入有关标准规范等形式加强技术推广,推动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应用。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网上预申报材料提交,通过形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8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具体申报程序详见附件2)。
    三、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我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乔渊
    联系电话:59958643,13520461640
    电子邮箱:sjwkjcjzx@126.com

    附件1: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各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和普及适用于我市民用建筑中具有显著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求的技术与产品,强化绿色建筑技术在我市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我市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贯彻《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0〕670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工作是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绿色建筑领域内先进适用,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前瞻性、先进性,且适应北京地区地域使用条件,经济、可靠、安全、成熟,易于大面积推广应用的技术和成果。各单位申报的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经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公示报审后可列入《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向社会广泛发布,并通过我市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政府投资绿色建筑试点工程、政府采购、纳入有关标准规范等形式加强技术推广,推动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应用。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网上预申报材料提交,通过形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8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具体申报程序详见附件2)。
    三、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我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乔渊
    联系电话:59958643,13520461640
    电子邮箱:sjwkjcjzx@126.com

    附件1: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项目申报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