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公积金 发票将核验真伪

  本报讯 针对此前曾出现的拿假租房发票骗提公积金等行为,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解决利用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将通过联合地税等部门核验发票真伪等方式,杜绝利用虚假发票等“证明材料”骗提公积金现象。

  根据北京公积金相关的提取规定,公积金缴存人租房自住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调查显示,由于目前很多出租房屋房主不依法纳税等原因,导致很多租房人无法拿到租房发票而正常提取公积金,不少人因此提供假租房发票等材料“骗提”公积金。除此之外,还有一类“骗提”行为,即部分既没有购房也没有租房的公积金缴存人通过“假租房发票”或通过中介或者熟人签一份并不存在“实际租房行为”的租房合同拿到租房发票提取公积金。

  “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禁止提供虚假材料。”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介绍,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中,租房发票出现虚假情况的最多。今后,除了采用通常的发票检验真伪方法外,还可以登录地税局网站或拨打电话,根据发票号码和密码查询发票真伪。此外,还可以直接到地税窗口查验。“如果办理人员发现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嫌疑的,将暂停为其办理提取业务。”上述负责人强调。这些材料会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真实后再为其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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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缴存人外地租房仍可提取

  本报讯(记者 余美英)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出台的《关于解决利用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意见》还明确,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如果在外省市租房子住,提供了相关材料后,仍可在北京提取公积金支付外地的房租。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发票管理的地域性,在北京无法核查外地发票的真伪。因此这类提取人除了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外,还要持发票到租房当地税务机关,出具证明“租房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另外,还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租赁登记,提供其出具的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