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示物业“账单”不能少于15天


  本报讯(记者 余美英)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公告,自今年起,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报告一律采用网上填写、现场公示的形式,要求物业企业登录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收支情况,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最后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晒账单”活动,监督物业企业透明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今年4月,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对物业企业的收支公示情况予以监督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