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正在研究热价阶梯收费

  本报讯 昨日,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接受首都之窗在线访谈时表示,本市正在研究对采暖费也采取阶梯式收费,设立一个保障性面积,在保障性面积内收取基本热费,一旦超过标准面积,热费则按另一标准收取。据悉,到“十二五”末,郊区的燃煤锅炉房也将不复存在,整个北京地区冬季采暖都将实现无煤化。而在2014年,本市将率先实现五环内的无煤化。

  ■热价考虑实施阶梯收费

  李楠透露,本市正在考虑对热价也借鉴电价、水价的方式,实施阶梯式收费。即限定一个保障性面积,在该面积之内,热价实行保障性价格;而对于超出面积,则会按相对较高的价格另行收费。“目前的初步考虑,这个限定面积为八九十平方米,超过这个面积,就不能享保障性热价了。”李楠说。

  ■热计量封顶收费为暂时政策

  今冬本市供热热计量收费面积已达6000万平方米,市供热办调研员赫迎秋指出,今冬热计量收费“少退多不补”的封顶政策还不会改变,实行两步制收费: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其中,不论是燃煤、天然气等用户,计量热价统一为每千瓦时0.16元。赫迎秋表示,计量热价的标准是根据节能效果能达到50%的二步节能建筑,在室温达到20℃的情况下测算出来的,正常来讲,热计量方式肯定会比按面积收费的价格便宜一些。

  对于有居民提出这种封顶收费的方式,会促使一些人调高室温,反而不利于节能减排,赫迎秋强调,封顶政策只是暂时的,将通过试点的不断扩大,摸取相应的数据,待更加成熟后,收费政策也会相应进行调整。

  赫迎秋也指出,按热计量是供热的发展方向,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明年,1998年—2008年的建筑将完成热计量的改造,面积约为1.5亿平方米。同时,所有非民用建筑都将强制实施热计量。

  ■空置房暂停供暖有三条件

  对于空置房是否可以申请暂停供暖,李楠表示,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暂停供暖的用户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分户独立采暖系统;二是,停暖不能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三是,要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的时间、交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供热单位可以对该用户暂停供热。“我们正在考虑万全之策,最大限度地满足更广大用户的需求。”李楠说。

  此外,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建议居民:“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对供热室温有争议,我们要求所有的供热单位与市民进行和解,尽量避免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测,毕竟聘请第三方检测是有费用的。这个费用以后是由供热单位承担还是市民承担,都会是一笔支出。”许晓晨说。

  据了解,近几年来本市这种供热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多数都通过和解的方式化解。去年只有十几起纠纷,通过聘请第三方检测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