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利用政策窗口期忽悠业主“经改商”

  市住建委:今后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将不得上市交易———

  近期,郑女士收到了小区附近某中介公司的短信,在短信中该中介强烈建议郑女士将名下经济适用房改成商品房,并表示如果现在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成本将大幅上升。郑女士收到该信息后,慌忙办理了该项业务。而事后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才知自己被忽悠了。因此专家建议,在2013年的房产买卖行为中,一定要结合当前政策法规的走向,切勿因小失大。

  买房人连夜经适房改商品房

  日前,北京住建委再次明确:“将逐步建立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机制,拟规定今后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将不得上市交易。”在此通知发布后第二日,居住昌平区的郑女士就收到了小区周边中介的信息:“郑女士,据悉,3-4月份有关经济适用房政策将改变,交易成本会大幅增加,请尽快办理改商。您小区的很多业主已经开始集中办理。”郑女士担心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的改变,产生巨额的费用,于是立即跟家人商量后,当天便委托中介公司办理了经适房改商的相关手续。

  事后,郑女士又仔细阅读了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内专家的分析,才知中介“好心”建议经适房改商背后无疑蕴藏着蹊跷与利益。实际上,早在2008年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以购买时间来分,大致分为2008年4月8日之前的、2008年4月8日之后至封闭政策公布前的,以及封闭政策之后的。只要是封闭政策发布之前的经适房,满五年之后都可以上市交易。而郑女士名下经济适用房早已满5年,并不受政策的限制。而如今郑女士将经适房改商后,占用了购房资格名额,使得其儿子购买婚房受到了限制。“我很是后悔误信了中介,希望其他业主收到类似信息后要三思而后行。”郑女士表示。

  中介劝买劝卖行为频现市场

  根据调查发现,春节后一些中介经纪人进入了“疯狂”的工作状态,不分昼夜规劝客户买房,催促业主卖房。同样的,刘先生遇到了类似上述郑女士的情况,但该信息是关于中介建议他出售名下位于昌平区的经济适用房,并承诺高于市场总价60万售出,条件非常的有诱惑力。“中介的承诺很是有吸引力,如果不是年前我已将该套经济适用房做了抵押贷款,我一定会挂牌出售。”刘先生坦言。

  据悉,刘先生年前看中一套商品房,通过全方位的咨询得知经济适用房做抵押的前提条件是房龄满5年,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票,便可以不转商的情况下申请贷款。刘先生所拥有的经济适用房全部符合贷款条件,在没有转商的情况下顺利取得了贷款,买到了相中的房子,并且全款买房合理地节省了成本。“有关房产的专业性知识必须咨询专家或者大型中介公司,多咨询、多了解才不会吃哑巴亏。”刘先生表示。

  专家提醒理性判断真假信息

  “让中介拿出相关的政策文件是辨别真伪最有效的方法。而关于北京市将尽快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封闭运行机制,这一制度的执行意味着经适房不能自由上市流通,就失去了其投资功能,房主借机套利将不复存在。但此时要防止不法中介趁政策执行期间,偷换政策概念,欺骗业主以及置业者。”业内专家表示。

  早在2008年的文件中,北京明确对经济适用房交易实行“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只要是封闭政策发布之前的经适房,满五年之后都可以上市交易。而按照“京十一条”规定,北京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经转商’后,经适房就变成了商品房,就相当于新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因此购买第二套房时将同样受限。所以办理此业务的业主需从实际需求理性出发,切勿盲目而为,让不法经营商‘阴谋’得逞。”业内人士坦言。文/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