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房 最高可贷120万

    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发文,表示支持居民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最高贷款120万元。

    北京市公积金中心表示,为进一步支持居民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满足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求,经与市住保办沟通,鉴于自住型商品房具有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双重属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15年2月9日起,缴存职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其贷款业务。

    由于住房公积金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本次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主要惠民政策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贷款额度上给予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最高可以申请120万元贷款。二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上给予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需满足政策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要求,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