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引发维权新难题

  正常的维权行为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对规范商家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变化,一些夸大事实、采用非合理手段的“过度维权”也逐渐增多,成为维权变迁过程中的新现象。

  地产维权日渐增多

  过激行为引发反思

  近日,北京东部某楼盘因为在售车位价格高于业主预期,遭遇了数十名业主包围售楼处的维权;而在数月之前,北京、上海等地的多个项目都因为项目后期降价销售,引起了前期购房业主的不满。业主们聚集起来在售楼处门前静坐示威,提出了“退房”、“进行降价补偿”等口号,个别楼盘还出现了打砸售楼处的事件……

  类似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引发了人们对事件当事人维权方式以及目的的反思,围绕这种维权“靠不靠谱”的反思,至今也在不断引发各方关注者的探讨与观点碰撞。在一些参与“维权”的人士眼中,采取示威、围堵售楼处等方式进行维权实在是无奈之举,面对强势的开发商,他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利益损害得不到补偿,他们只能采取出格的举动来引起外界的关注。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些“维权”事件的背后,房价的下跌才是最重要原因。业主的这些“维权行动”,本质上都是因为房子降价而引发的矛盾。由于国家实行房地产政策调控使得房价出现了下降,引发部分业主的不满。

  “应对此类问题,开发商一方面应该从感情上考虑买房人的感受:突然降价,买房人会觉得亏了多年的积蓄,感情上难接受,因此开发商应该在掌握法律武器的同时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另一方面,开发商在降价前一定要全盘考虑到将引起的连锁反应。开发商在尊重契约合同基础上,适当让步于业主,做好应对业主维权行动的准备,应是比较现实的做法。”

  追根溯源 四大因素助长过度维权

  法律人士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是过度维权,有学者基于“权利”的法理学理论,认为“过度维权”是指当事人具有权利受损的实质,在正常诉讼途径过程中采取威胁、大闹等极端行为,诉请大大(至少是2倍以上)超出受损之利益的一种诉讼行为。这里有两个评判标准:一、手段和行为是否合理;二、诉请和受损之比例是否合理。用通俗的话说不合理的就是“狮子大开口”、“瞎闹”。

  上述人士表示,过度维权的成因与当前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有关系,具体原因有:一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市场经济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觉醒。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完善,有些制度是空白,有些制度有漏洞,有限制度弹性大。三是解决纠纷的模式没有落实法治理念,上访现象严重、无序,造成法院“终审不终”。当事人往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从侧面助长了一些当事人过度维权。四是部分不良中间人充当了掮客的不光彩角色,鼓励当事人过度维权。

  市场波动给过度维权

  带来新的变化

  有人对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过度维权现象进行分析后指出,近年来的过度维权呈现出周期鲜明的循环期:楼市好的时候很少有人恶意维权,但一到房价下跌,各种“维权事件”就会成倍增加,各种能造成轰动的维权方式也都会粉墨登场。

  分析人士指出,因以房价下跌为由要求赔偿不能获得契约和舆论的支持,买房客户转又寻找其他理由,比如合同条款、销售承诺等作为借口。所以此类业主的这些集体行动本质上都是因为房子降价而引发的矛盾。降价本身是不违背合同和法规的,业主为了给自己的维权找到依据,往往从楼盘质量等以前并没有那么被看重的因素入手,以获得补偿。

  维权原本的意义应该是一些买了房的客户因为某些原因去开发商那里投诉,希望争取他们应得的权利,表达他们的诉求。比如收楼交付使用的时候,业主依据自己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子进行修整。但是,现在这种意义却被扭曲了。维权更多地体现为房子降价后,业主一窝蜂地投诉开发商。个别开发商在推销自己项目时,承诺如果价格下跌将以某个价格回购,业主是有权要求开发商作出补偿的。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没有在销售时担保过房子不降价,这种情况下业主的“权”在哪里,值得深究。本版文/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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