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房地产 “调控不反复”?

 温家宝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

  “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一个月前温总理曾这样评价房地产调控。现在,国务院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显然更强化了调控的决心。

  不过,从最新公布的今年一季度经济数据来看,也应当承认,在目前情势下,“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的难度和不确定因素亦有不断增加的迹象和趋势。如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8.1%,不仅明显低于此前市场的普遍预期,而且创下2009年二季度以来新低,宏观经济的下行压力明显增加。

  那么,如何在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的大背景下确保房地产“调控不反复”?具体来看,办法显然还在于,继续持之以恒地坚持并不断巩固以“保障房”和“限购令”为核心内容的调控政策,确保推进保障房建设强度和执行限购令力度的“两手硬”。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提出“2012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的建设目标任务。虽然相比去年,这一目标任务已有明显下调,但住建部已表示,加上此前保障房任务的续建,2012年保障房建设的“总体融资、投资规模不减,总投资量超过2011年,或达到1.8万亿元”。而现在令人感到担心的是,在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不断累计之下,再加之地方土地收入的减少,长期存在的巨大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和融资压力,不仅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反而在持续增加。这诚如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日前指出的,“即便将中央及地方各种资金合在一起,各地仍有上百亿元的资金缺口”。为此,不少地方抱怨,“无锅可砸,无铁可卖”。

  这或许表明,要充分兑现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缓解资金压力,确保“调控不反复”,我们还须进一步强化相关的资金保障措施。如在不断敦促监督地方政府落实保障房建设的同时,还须进一步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保障房建设的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

  而在限购政策方面,坚持“不动摇”,确保“不反复”的任务同样也显得十分艰巨。去年底以来,广东佛山、安徽芜湖等地相继出现的以松动限购令为主要内容的住房新政,均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这种“动摇”、“反复”的易发性。而最近以来,一些城市又相继出现首套房贷利率逐步放松、利率优惠打折的现象。虽然,从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和满足居民合理和刚性住房需求的角度看,这种首套房利率松动,与住房限购调控政策并不矛盾,而是其原本既有的政策内涵。但是,从以往房地产调控的经验教训来看,这种“首套房贷利率放松”是否会被滥用、向“二套房”乃至“三套房”蔓延,进而重新导致住房投机的泛滥恣肆,无疑又是值得高度警惕、提防的。

  这就要求,中央政府一方面要坚持既有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强对地方政府各种唱反调“小动作”的监控,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完善和深化调控政策,强化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现实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房价合理回归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机结合。

  张贵峰(湖北 职员)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