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
· 老旧小区可使用 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 国内动态]
(2015-10-26)
本报讯(记者朱开云)昨日,住建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没有电梯的老旧住宅,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两部委表示,在老旧小区..
·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沉睡”缘于公共决策失灵
[ 专家点评]
(2015-03-26)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制度至今,我国收缴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又称“大修基金”)共计在5000亿元左右。目前,各地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的建筑逐渐增多,一些房屋电梯停运、..
· 公共维修基金 说不清的糊涂账
[ 国内动态]
(2015-03-13)
买房人在新房入住前,都会先把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到有关部门,其中,公共维修基金就成了伴随他们未来居住中必不可少的一笔开支。但是,时至今日,很多小区、很多业主入住已经数年甚至十年以上,房屋也开始显..
· 住宅维修金装睡拷问管理者
[ 国内动态]
(2014-09-03)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这笔资金被称为“沉睡”的资金。然而,这笔巨款并没有真正“沉..
· 5000亿住宅维修金成提款机 开发商银行利益均沾
[ 国内动态]
(2014-09-02)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
· 六小区应急支取住房维修金
[ 国内动态]
(2014-02-10)
导读: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已有6个小区应急支取维修资金共337.1万元,其中朝阳区两个小区维修电梯支取33.8万元;通州两个小区维修消防系统、屋面防水应急支取299.3万元;延庆两个小区维修电梯支取4万元。同时..
· 应急维修资金48小时到账
[ 国内动态]
(2013-12-06)
市住建委日前正式实施紧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今后六种情形可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最快实现48小时资金到账。根据《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六种可应急..
· 用上公共维修基金要过12道坎儿
[ 国内动态]
(2013-10-18)
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电梯中大修要经过12道程序;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从报批到修好至少要历经一年;房子长期漏雨却无法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尤其是这两年北京连遭大雨“洗礼”,..
· 住宅维修金如何用存分歧 业主担忧用着用着就没了
[ 国内动态]
(2013-08-14)
“住宅维修金对房子来说就是养老金,是等着房子稍老点续命用的。要是五年保修期刚过就用,房到中年怎么办?”本市拟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的意见征集,得到了许多动用难的小区业主的赞..
·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
[ 物业服务]
(2012-09-13)
京建物〔2008〕39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现就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通知如下:一、2008年2月1日起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包括其..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六种情况可应急使用
[ 国内动态]
(2012-07-27)
本报讯北京遭受7·21暴雨天灾,不少住宅遭遇质量考验。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列出六项房屋维修紧急情况,漏雨严重的小区可以按照紧急情况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无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暴雨过后,北京东..
· 公共维修基金存来存去不好用
[ 国内动态]
(2012-03-16)
北京公共维修基金预计达200个亿社区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仍面临提取难———
买过房的人都知道,在付清了所有购房费用准备收房办产权证时,还要缴纳一笔叫做“商品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这笔钱具体是做什么用的..
· 关于落实我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分户工作的通知
[ 物业服务]
(2011-10-21)
(京建物[2006]365号)
各公有住房出售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以下称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户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按照京政发[1992]35号..
· 关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业主大会]
(2011-10-21)
京建物〔2006〕221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
· 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 物业服务]
(2011-10-21)
各区县建委、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监管,自2006年1月1日起,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须进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
|
|